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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官司胜负之关键
来源:晏小利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03
浏览量:600

1,紧急封存并复印病历,防止医生篡改。

国家法律规定,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有权封存病历。这是医院需要无条件配合满足的,医院也有义务主动提醒家属有这个权利。

如果医院借口还有些文件因为抢救没来得及写完,可以复印全部病历后,把这个复印件封存。这样医生就不敢篡改了。也可以让他继续写一些合法的后续记录。

病人和家属也有权复印病历。因为封存的原因,建议你在封存前复印好病历。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病历并不是全部都允许复印,《病程记录》不允许复印,如果你想得到它只好起诉后到法院复印。这个病程记录是医生每天写的日记。除了这个部分其他全部病历法律都要求医院必须允许患者复印,包括:病历首页,入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化验单,CT报告单等),手术知情同意书,其中后4个项目最重要。你复印的时候要检查复印的是不是全面而且字迹清楚。医院复印的文件经常效果很差,看不清楚字迹,大家都是知道医生写的字都是天书,我们律师看同行的字也经常猜字。

如果医院不讲理,就是不封存,也不让复印。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小医院,农村的县医院,这个时候你可以拿出手机,打开录音或录像功能,同时大声的向医院声明,如果你不满足封存病历的要求,未来打官司的时候你可能因为不让封病历本身而输掉官司,这样医院一般马上害怕。

如果病历封存是在出事后两天才完成,那恐怕意义不大了,病历可能已经被修改完了。

2,正式的向医院提出尸体解剖的要求。

大多数的死亡病历,死亡原因不是特别清楚。尸体解剖能得到最确切的死亡原因证据。如果不做这个尸体解剖的鉴定,可能大大的影响患者方的胜诉把握。

尸体解剖一般要在死亡后48小时内完成。否则尸体腐烂会导致解剖鉴定从技术上难以完成。

关于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如果死亡原因很清楚,或家属和医院对死亡原因没有争议,也就是说家属认同病历里写的死亡原因,那不尸体解剖也可以。不过医疗纠纷是不是需要尸体解剖一般需要医疗官司律师亲自判断。或内行医生判断。

晏小利律师本人经常受家属的委托参加尸检,因为我的相关背景,尸检中一般就知道死亡原因了。

尸检程序是这样的:

1,患者向医院提出尸检要求

2,医院联系当地卫生局

3,卫生局在当地或外地找人做解剖

4,当地尸检一般6000元左右,外地尸检2万左右。我不推荐家属找外地人做尸检。因为尸检全部涉及打官司,有的时候还涉及刑事案件,所以是法医不造假,本地的也可靠。如果家属同意卫生局在当地找尸检的人,那费用可能医院垫付--我们江西南昌的卫生局比较偏袒患者。

5,尸检报告一般在24个月内出结果。

尸检报告正规的法律名称是死因鉴定结论,还不直接判断医院有没有过错。

晏小利律师:我今年有两个案件都没做尸检,

因为家属当时不同意。最后导致案件到了法院后,法院在当地委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时候遇见困难——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不接受鉴定申请,理由是没做尸检,死因不明,医院有没有过错无法判断。最后,经过我的争取,法官同意联系外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外地有个司法鉴定机构都表示医患双方如果都同意病历里的死因结论的话,他们可以接受鉴定的申请。最后我们打赢了官司——尽管赔偿的数额各不相同。

3,和医院交涉的过程中要录音

不管是看病还是和医院的人打架,中间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一般患者都没有任何证据。如果看病中医生说的话被录音,那他犯的错误就有了证据。医疗纠纷很多都是医生说话有错误。但患者就是没有证据。所以,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和医院的人接触的时候录音,就能留下证据,为律师创造便利条件。医疗官司难打一个原因是官官相护,另一个是证据不足。

4,找专业医疗律师审查病历,判断胜诉希望有多大

医院最害怕的不是能闹的家属,而是同行指出医院的最要害问题。同行一去,医院经常哑口无言。但是全国医生出身的律师很少。所以,拿到病历后找同行医生看看,至少能判断出80%的医疗技术问题。还有20%的医疗法律问题需要律师了。

这个问题格外重要。我们都知道医疗官司难打。原因之一就是家属对医院的意见未必符合科学。比如说手术失败了,医院一定有责任吗?病人死亡了医院一定有毛病吗?家属认为医院有这个那个问题,但家属不懂医,家属的看法符合医学科学吗?

医疗官司难打,一方面是官官相护,一方面是家属的意见大多不科学。

在法律上,医院的毛病都是没有按照诊疗常规看病。但家属和一般律师怎么能知道诊疗常规和医院的通常习惯是什么呢?

所以,让同行挑同行的毛病最好。

晏小利律师每天都接到全国的咨询电话,确实有希望打赢医疗官司的案件大概在四分之一。主要原因就是要么病历里能反映医院毛病的证据不足,要么是医院的毛病不明显。而只有医院的毛病很大,对病人的死亡很关键才能打赢官司。

找当地医生不难。你一定能有关系在当地找到个医生,然后让他带你找到你的案件相关专业的医生,比如脑出血死亡的案例你需要找个神经内科或脑外科的医生。然后你把病历交给他,同时也要给他个书面的事情经过介绍,再给人家相关费用。让他用大概1020天的时间好好看看病历,最后让他给你写出几条分析结论——医院究竟有没有问题,那些方面有问题,毛病大不大。当然办这个事情要秘密地,因为给你写分析意见的医生不愿意让同行知道这个事情。当然如果你找的医生是外地的,那顾虑就小多了。

当然你也可以让我办这个事情。

你先电话联系我一下,然后把书面情况介绍和病历邮寄给我。注意,邮寄给我的应该是病历复印件,你手里应该保存好从医院复印来的原件,就是带红章的。也就是说你要把医院给你的复印件再复印给我。防止证据因为邮寄或律师的原因丢失,而影响你办事。

我收到病历后,会简单分析一下大概有没有希望打赢官司,如果有希望,我会电话通知你转相关费用,然后我正式的分析你的病历,20天内把结论告诉你。结论可以邮寄给你,也可以在网上发给你。

办好上面4个事情,你的医疗官司的准备就完成了,值不值得打官司你也有数了

最好在诉讼前,先书面向医院投诉一下,得到一个书面的医院答复。好知道你诉讼里,医院的辩解是什么,然后确定你进攻的主要方向和难点。这些都是鉴定的时候你的重点。和医院接触的时候最好录音。

向任何一个机关投诉都最好书面。口头的很难引起对方重视,除非是一个当日发生的纠纷,很简单的情节,能当场处理的。一般医疗纠纷都是事后投诉,漫长的纠纷过程。医院本能的想推卸责任,但对书面的投诉会认真对待,也可能得到书面的正式答复。免得你跑医院多少趟人家也不理你,不正式答复你。医院内部对书面投诉一般要开会,院长正式研究和调查。医院知道书面答复会成为日后上法院的证据,所以书面答复是谨慎,正规的。

如果你到医院上级的卫生局投诉,那这个政府机关会要求你必须提供书面材料。

这个材料的内容包括

投诉人姓名,电话。被投诉医院名称。实事经过和你的要求,最重要的内容是,你要清晰的指出医院有什么问题比如你列举了6个医院的问题,并要求必须逐个答复你。最后要写上日期。

交给任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问清楚对方的姓名职务,最好当面要求对方记录下你送交材料的事情,就是要求对方登记。这些都是日后万一你上法院的证据。

投诉的材料你应该保留复印件。

如果你不是个爱打架,爱闹事的文明人,但你连续3次书面投诉,我想医院没有不正式书面答复你的理由。

到法院的立案庭,打听一下医疗案件立案的要求,不少法院要求你先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鉴定不好。你最好写个司法过错鉴定申请,告诉法院你不相信医疗事故鉴定,而愿意申请司法鉴定。这样法院就给你立案了。因为司法鉴定只有法院委托才能启动。

一审诉讼案件

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是在一审了结的,可以说一审程序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部分,医患双方均应当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一审诉讼的各个环节中。不要太指望二审,一般都维持原判的。

1、 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 有明确的被告;

2)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 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 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 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 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 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如果你告的是个人诊所,或非法行医的个人,那要提供被告的个人信息,起码要准确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保证法院的传票能邮寄到被告家,起码法官能联系到被告.如果你告的是大医院,网上一般能查到医院的地址电话,写上电话很重要,如果你地址写错了,法院能电话联系他们。医院的院长经常换,院长名字写错了问题不大)

3) 起诉状;

4) 医疗病历资料;

5) 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死亡证明,残疾后果的诊断书等)

6) 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交通费医药费等)

侵权责任法生效后,现在很多法院的立案庭要求患者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后才受理案件。这个要求有点过分。医疗事故专业律师的建议是,你和法院声明,你不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申请司法鉴定,并把申请书写好。这样法院一般会受理。因为司法鉴定比较呵护患者的权力。如果和法院交涉不成功,实在没办法的话,你也可以回当地卫生局,让他们帮助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因为这个鉴定大多数患者都败诉,所以专业律师不推荐。

3、 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 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 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医疗官司一般要1年左右。律师费可能比较高,一般非专业律师也不愿意代理。晏小利律师的代理费是:本地10000,外市外省试具体情况而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 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如果出院后,患者没有后果,疾病恢复的很好,那可能仅仅赔偿医疗费,也可能什么都不赔偿。所以患者死或严重残疾的才值得用1年到3年的时间和医院打官司。

2) 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医院不万能,任何对医院的意见都要专家分析一下,是医院的过错还是患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患者死亡。不少农民患者家属告医院是因为他们花了上万的钱,结果患者还死亡了。

3) 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个法律用语,意思是说,如果医院确实有错误,患者也死亡了,还要看这个错误和死亡有没有关系,有多大关系。比如说医院态度不好,多收了1000块钱,这个能死人吗?因果关系判断的难度极大,绝对需要鉴定解决,法官不懂,非专业的医疗的律师也不懂。

4) 在诉讼时效内。

在诉讼前判断医疗案件能不能胜诉十分困难,需要律师高深宽广的个个医学学科的知识——内外妇儿,和医疗官司的经验。最关键的是要估计鉴定专家会怎么想,因为最后的判决根据就是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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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晏小利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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